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7月由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建,系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当时建所的宗旨是为学院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场所,为学院教师提供教学实践基地。其从业律师由该院的知名法学学者、教授、讲师及青年教师组成。2000年11月三湘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文件精神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但仍是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01年与湖南师范大学合并)的教育和科研实验基地。湖南师范大学培养出来的优秀法律人才相当一部分陆续来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给律师事务所不断的注入新鲜血液,使律师事务所充满着朝气和活力。 律师事务所设有刑事业务部、民商事业务部、房地产工程业务部、金融证券部、涉外业务部等多个专门法律事务部门。在律师业务开展中(统计至2007年底止),承办刑事辩护案件652件;代理经济民事诉讼案件1009件,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12亿元;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12家。 我所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赢得了有关单位和委托人好评。2006年5月被湖南省律师协会授予“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6年12月被湖南省精神文明办授予“湖南省诚信单位先进集体”称号。 三湘所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中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对律师及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应对这样的时代发展大潮,三湘所不断引进先进的发展理念,更新服务观念,强化管理,坚持走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的道路;依靠团队力量,通过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分工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